根據新增的條文,海關人員可充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如在關口等「指明地方」執行職能時,不論是否有人因某件懷疑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而被拘捕,只要有合理懷疑便可檢取該物品。
另一方面,黎恩灝稱條文中的「指明人士」本身涵蓋範圍廣泛,認為目前法例的修訂,令到一些本身與調查無關的人也有機會牽涉在內,「可能一個家庭成員被國安合理地懷疑、調查中,其他家庭成員可能是共享同一部電腦,自然就會有共享的密碼、共同地accessibility(登入)到那部電腦……變成了他們的配偶或子女都是因為這樣的情況下,而要配合提供那些資料,而那些人可能是完全跟當局懷疑的國安調查沒有關係的。」
陳培瑜承諾,將持續在立法院堅守崗位、嚴格把關,絕不容許任何企圖假藉國安之名、行威權復辟之實的荒謬主張在國會發酵,台灣的未來,由台灣人民共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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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學者認為,是次修訂進一步擴大執法部門的權力,認為在目前的修訂下,或會令到一些本身與調查無關的人也有機會牽涉在內。
然而,香港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在會後向傳媒表示,在一般情況下,警方需要申請手令工作,但如果遇到極端及例外情況下,例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將發生,在沒有合理時間申請手令的情況下,可以行使相關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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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恩灝又指,即使在有法庭的手令之下,亦不代表有足夠和獨立的司法把關及監督,「在國安法的體制裡面,裁判官或法官處理這些案件,可以是國安法的指定法官,如果裁判官認為不應該簽發手令,當局可以隨時要國安委或特首出一個證明書,證明這件事跟國安有關,那法庭是不能不跟隨的……現在簽不簽(手令),有多大的分別呢?我看不到。」
「是否代表別人有(法例),就代表內裡程序的保障都一樣有呢?似乎就未必。」黃啟暘說。
政委馬永成則強調,重點在於任何鼓吹戰爭的行為都必須法律禁止,「鼓勵統一、或鼓吹攻打其他國家,這樣的言論也是要處罰的,任何鼓吹武力或戰爭行為,都在法律禁止的範圍」,大家不用太擔心會逾越到其他範圍,不同範圍、不同樣態會有不同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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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實施細則公佈後,引來香港及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也引來外界憂慮會對私隱權構成侵犯,香港政府強調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合法權益。
此外,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應以法律禁止鼓吹戰爭宣傳之意旨,避免境外敵對勢力或在地協力者利用網路從事滲透與認知作戰,或對於鼓吹戰爭言論及網路內容涉及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財政、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等情形予以適當限制及處理,有必要於兼顧言論自由之保障下,增訂管制及相關處置措施。
隨著中國《黑神話:悟空》的爆紅,加上韓國靠著《劍星》、《P的謊言》等單機大作在全球市場大放異彩,讓許多玩家不禁回想起「當年台灣遊戲開發也很強」的往事。然而,最近有不少網友們以「台灣遊戲過去真的很強嗎?」展開熱烈討論,好奇這到底是童年濾鏡與幻覺,還是真有其事。
陳培瑜強調,若將對岸無限上綱的政治標籤引入我國法規,等同於讓北京來定義台灣的國家安全,屆時任何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單純熱愛這片土地的國人,都可能成為被查辦的對象。身為我國的立法委員,卻企圖推動一部可能將「捍衛中華民國」入罪的法案,在法理與邏輯上極度錯亂。